龙湖区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汕头市专利技术实施孵化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切实提高我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现将《关于组织申报汕头市专利技术实施孵化项目的通知》(汕知函〔2008〕3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汕头市专利技术实施孵化项目。
今年计划项目将继续对以下四类专利项目予以优先扶持:
1、我市重点发展项目;
2、省、市知识产权试点区域的项目;
3、发明专利项目;
4、区域重点产业带动性强的专利项目;
现就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项目的专利应是在2008年6月1日前已获得授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或已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项目;
2.申报项目应符合《方案》规定的申报条件;
3.申报单位将《汕头市专利技术实施孵化项目申报书》、项目孵化可行性报告书及相关材料纸件一式三份同电子件于2008年6月23日前报送龙湖区知识产权局。逾期不再受理。
4.全区推荐上报市项目不超过4项,实行择优上报。《汕头市优秀专利技术孵化工程实施方案》和《汕头市专利技术孵化项目申报书》可在市局网站http://www.stipo.gov.cn/下载。
(联系人:钟奕佳;电话:8263054;电子邮箱:lhkj316@163.com)
龙湖区知识产权局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